2017山東青島大學醫(yī)學部基礎醫(yī)學院專業(yè)技術校聘崗位競聘工作1號通知
為了做好2017年度專業(yè)技術“校聘崗位”競聘上崗工作,現(xiàn)將近期有關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制定《2017年“校聘崗位”競聘工作日程安排表》(附件1),請各單位按照日程安排,及時做好相關工作。
二、制定《2017年“校聘崗位”競聘指導性工作程序》(附件2),各學院(學部)在基本競聘程序的基礎上,自主設置本單位教師崗位競聘工作程序,于8月27日前報備案。
三、各學院(學部)、教輔系列各工作小組制定好本單位(系列)2017年度的競聘工作方案,主要內(nèi)容包括:專家(評價)委員會的組建、第三方評價辦法、競聘工作程序、崗位考核和措施等,于8月27日前報備案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嚴格標準條件。各單位在材料審核過程中,要嚴格執(zhí)行規(guī)定的教授、副教授、助理教授()門檻條件和學院規(guī)定的基本條件和教輔系列的門檻條件,達不到規(guī)定條件的,一律不得參加競聘。
(二)強化公示。堅持公平、公正、公開原則,在崗位競聘的每個環(huán)節(jié)都要公開、透明,該公示的一定要按規(guī)定公示,接受全體師生監(jiān)督。公示期間,如發(fā)現(xiàn)問題或者有教職工舉報,必須查實無誤后方可提交會議評審。
(三)做好個人述職、民主評議工作。各單位要嚴格執(zhí)行規(guī)定的個人述職的內(nèi)容、時間,民主評議參加人員范圍等具體要求,不得隨意變更。
(四)堅持學術檢索嚴肅性。按照省教育廳的要求,申報正高級、副高級崗位的人員,提交評審的論文、著作等代表性學術成果,需同時提交相關檢索機構出具的書面檢索報告。校圖書館提供學術檢索服務,具體安排圖書館另行通知。
論文須符合以下學術檢索要求方可提交評審:論文重合率(即總文字復制比)不超過30%,且單篇文字復制比不超過20%。論文檢測結果中與申報者本人的會議論文或?qū)W位論文重合的部分,不計算重合率(與申報者本人指導研究生的學位論文重復部分計算重合率)。
(五)確保第三方評價質(zhì)量。評價可采用函評、會評、送審等多種形式,必須由省外三名及以上同行專家評審,其中有超過二分之一專家不同意推薦的,即為第三方學術評價不合格,不再提交各專家(評價)委員會參加競聘。
(六)建立抽查制度。成立崗位競聘工作抽查組,不定期對各單位的工作組織抽查。凡不按要求的程序、條件、要求等開展的崗位競聘相關工作,取消該單位崗位競聘結果,情節(jié)嚴重的,追究相關當事人和負責人責任。
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校聘崗位競聘工作,把各個工作環(huán)節(jié)抓深、抓細、抓實,各學院(學部)、各單位黨委、行政扎實做好教職工的思想工作,把職稱改革作為解放思想、統(tǒng)一認識、凝聚共識的過程,讓改革發(fā)展的思想深入人心,確保改革穩(wěn)步有序推進。
五、關于評審費和第三方評價鑒定費
校聘崗位競聘執(zhí)行山東省職稱評審的收費標準,競聘教授、副教授,繳納評審費每人次360元;競聘助理教授崗位,繳納評審費每人次160元。
教授崗位的評審費由統(tǒng)一收取,用于相關評審支出。副教授、助理教授崗位的評審費由各學院統(tǒng)一收取,用于各學院相關評審支出。輔導員崗位的評審費由學生工作委員會統(tǒng)一收取,用于輔導員崗位競聘評審支出。
第三方評價鑒定費為每人每套材料300元,由申報人自理。
申報人競聘資格經(jīng)、學院(學部)審核通過后,評審費和第三方評價費由申報人所在學院(學部)統(tǒng)一向財務處繳納,具體安排財務處另行通知。
所有費用的收取和列支由財務處統(tǒng)一管理,按相關財務制度執(zhí)行。
原標題:2017年專業(yè)技術校聘崗位競聘工作1號通知
點擊下載>>>校聘崗位1-2.xlsx
附件1:2017年“校聘崗位”競聘工作日程安排表
附件2:2017年“校聘崗位”競聘指導性工作程序
校職稱改革工作小組辦公室
2017年8月22日
(責任編輯:李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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